遮掩与袒露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之间的博
遮掩与袒露 ——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之间的博弈 买器,史曙生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对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问题进行研究。研究发现:(1)运动、伊斯兰教与女性三者之间的关系纵横交错。在参与内容上,伊斯兰教与女性运动参与并不是矛盾体,矛盾的焦点则体现在参与形式上,聚焦于运动中“女性袒露的身体”,遮掩与袒露是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博弈的根源。(2)不同国度穆斯林女性体育事业发展呈现出显著差异。中国呈现出自由选择、全面发展的姿态;西亚社会则呈现出从无到有、逐渐冰释的态势。(3)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有利于社会空间的建构;有利于穆斯林女性移民社会融入;有利于世俗文化对穆斯林女性社会的渗透。建议应从伊斯兰教经典理性阐释、扩大女性在体育行政机构比例以及人性化的竞赛规则制定三方面对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路径进行优化。 关键词: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遮掩;袒露;体育文化 前言 体育与宗教的关系纵横交错,在历史中相辅相成,在现实中互相制约。两者关系的演变大致经历了排斥与包容、认同与复调的过程,呈现出鲜明的悖谬性[1]。世界宗教纷繁复杂,即使是同一宗教也会随着社会的变革出现分化。因此,宗教对体育运动的影响也很复杂,现代宗教信仰与文化冲突的现象在运动中的表现尤为明显,宗教因素造成运动参与的性别鸿沟始终存在。 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其教义深刻影响着信众的行为方式与生活方式。全世界多个国家里穆斯林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3%,是世界人口重要的组成部分[2]。但是在穆斯林人口中女性又是一个庞大并且特殊的群体,她们的社会公共权利常常被剥夺或受到限制,这其中也涉及运动参与权利,她们几乎处于运动参与的边缘。穆斯林女性在运动与权力、男权主义与伊斯兰世界女权主义运动、赋权不足与赋权异化的夹缝中艰难拓展体育空间。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伊斯兰教体育运动发展问题,特别是对穆斯林女性体育运动现状、存在的典型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之路研究深度不足,研究广度不够,存在着一些迷思。基于这样的现实,通过文献资料法,研究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之间博弈的逻辑演进,梳理不同国度穆斯林女性体育发展现状以及构想出未来的改革之路,这既是社会形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尚待深入的课题,更是体育精神“公平竞技”的又一佐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伊斯兰文化背景下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 1.1应然与实然——伊斯兰教义与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 伊斯兰、伊斯兰文化、伊斯兰传统社会、伊斯兰生活方式等专业术语全都指向了同一个复杂多维整体,涵盖了信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宗教信仰与实践、道德教条与法律、知识、哲学和技术等[3]。换句话说,伊斯兰教向信众提供了一套完备的社会行为系统和一整套的预设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强制性答案[4]。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中,其中就包括伊斯兰文化背景下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问题。 长期以来,学术界存在一种思维定势,认为传统、保守的伊斯兰文化阻碍了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但是在详细查阅和梳理穆斯林女性与伊斯兰教相关文献过程中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伊斯兰教道德体系中以尊重灵肉为基础,其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就是养护身体的极力推崇者,他曾说:“拥有健康的身体,就能够拥有整个世界。” 体育作为世俗社会中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在伊斯兰教经典中也没有禁止女性运动参与的明文规定,并且宗教里的相关学者也都纷纷认同,健硕的体格是男女信众为应对每天繁重的生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认为运动参与是达到此目标的最佳途径。相关学者不断向大家强调先知穆罕默德推崇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如先知向信众极力推荐箭术、跑步、马术、角力和击剑等运动项目。先知穆罕默德对于运动参与方面有句名言:“男孩或女孩的父亲教授他们箭术、写作和游泳是儿童的权利。”[6]在这段话中,穆罕默德用了“儿童”一词,这个儿童其实没有具体的性别之分。因此可以得知,先知穆罕默德在最初创教之时,对于女子运动参与持赞同态度。伊斯兰世界女权主义者认为《古兰经》《圣训》没有将女性拒斥在公共生活之外。这一观点可由伊朗女性受教育事实得以证实:伊朗高等学校里的女性比例为17%,有的甚至更高[7]。受教育如此,女性运动参与就应该被排斥吗?基于此,不能片面认为伊斯兰教阻碍了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 虽然伊斯兰教对女性的运动参与持赞同态度,但现实世界中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的实然状况却不尽人意。无论是将伊斯兰教作为国教的海湾国家,还是欧洲穆斯林移民国家,女性的运动参与都是在社会舆论与政府阻挠的夹缝中艰难生存。在大众健身领域,很少能看见穆斯林女性出现在健身俱乐部或公共体育活动中心。在南亚的有些穆斯林国家里,体育被看作为一门必修的强制性课程,但是女子的运动参与却受到了重重阻碍,原因归结为:(1)父母的极力阻挠;(2)严格的着装;(3)穆斯林女性体育设施不足或不完善,因此她们课余之外的活动不是家族活动,就是宗教活动[8];在竞技体育领域,亚运会与现代奥运会更是折射出穆斯林女性参赛的艰难。比如伦敦奥运会被视为奥运百年史上各参赛国均有男女参赛的奥运会,但穆斯林女运动员所占比例甚少,她们在赛场的一举一动总是成为媒体舆论的焦点。 1.2神圣与凡俗——女性“运动的身体”是舆论的焦点 伊斯兰文明作为世界文明的一个重要而富有特色的体系,历史上经历了辉煌与黑暗。如今面对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伊斯兰教正经历着内部改良。世俗主义、原教旨主义与伊斯兰主义者都给出自身主张与措施回应挑战。在高度现代化背景下,为了适应与满足个体与社会发展需要,对于曾经认为神圣不可撼动的习俗与教义,当下学者已能从不同视角加以重新解读。 全球化浪潮将世俗文化推动到世界各个角落,作为世俗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文化正向穆斯林国家渗透。在伊斯兰世界里,女性、肉体、运动之间的关系纵横交错,历史上相互形成,现实中互相制约。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被不同社会力量与话语权操控,运动体验被不同社会结构所建构,“赋权”严重不足。 在神圣与凡俗之间,穆斯林女性“运动的身体”正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现代化发展的浪潮,西方文化的冲击以及现代家庭法的改革等,都深刻影响到伊斯兰世界女权运动的发展趋势,出现了穆斯林女权主义、伊斯兰女权主义和世俗女权主义三大分支,这些妇女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表达穆斯林女性的权利要求[9],其中就包括穆斯林女性的体育参与权。世俗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在已经建立的宗教教义范围内,没有自由存在的可能性。伊斯兰女权主义者则认为,女性在争取自身权利过程中,不应该抛弃传统,而是通过挖掘《古兰经》与《圣训》中强调女性作用的经文,来促进伊斯兰主张的平等伦理。由此可见,伊斯兰女权主义与世俗女权主义在宗教的功能方面产生了分歧。比如KristinWalseth教授的一项在埃及的实地调查结果表明,伊斯兰教支持信教女性运动参与,接受访谈的女性也都一致强调她们参与体育活动,同时也是伊斯兰女权主义的拥护者[10]。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的阻力来源于器物层面与文化层面,如面纱的佩戴、两性隔离以及两性权力关系博弈等。由此看出,女性的身体实践被权力策略所掌控。 2遮掩与袒露——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博弈的根源 在伊斯兰教意识形态中,遮掩是象征性的两性分离行为,信女通过遮掩来寻求尊重、表达敬畏。伊斯兰教对女性身体的规训,表现在头巾、服饰、长袍、化妆与装饰上,强调身体有神圣的来源,从对身体的保护出发,经典里出现了一系列与身体有关的经文。正如《古兰经》强调:“你对你们的信士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掩住下身,这对她们是更纯洁的,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这段经文就是全世界穆斯林女性用面纱遮掩身体的主要依据。 如果说运动是解除对身体的束缚、情感的释放以及思维的重构,那么穆斯林女性头上的盖头则成为阻碍运动参与的物质枷锁、精神鸿沟。例如在中国西北的一些女学中,运动会比赛期间,运动员会穿着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的服饰、头戴盖头,进行竞赛。在海湾国家,女子在公共场合着装的底线是戴盖头,衣服不能低于膝盖,在任何场所都必须遵循伊斯兰服饰要求。由此看来,在长袍与面纱里,女性自由的身躯被无情地遮掩着,遮掩与袒露这一矛盾被体育场域无限放大,同时也成为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博弈的根源。 具体来看,遮掩与袒露这一对矛盾逻辑路径由以下因素促成。首先,人类的身体是相似的,但却表达着不同宗教仪式、语言与服饰等。西方女性的袒露代表着自由与时尚,而伊斯兰文化的价值观追求更多的是内在与人格的尊严,保持节操是信女必须遵守的准则。作为家族一员,她的道德操守直接影响到整个家族的名望,因此男性会极力捍卫女性节操,阻止其与异性频繁接触。其次,教法规定信女要远离性诱惑,女性身体被认为是家族名望的重要负担。《古兰经》中众多经文要求信女要严格遵守伊斯兰教身体观。如《古兰经》第7章第26节经文指出:“阿丹的子孙啊!我确为你们而创造遮羞的衣服与修饰的衣服,敬畏的衣服尤为优美。这是属于真主的迹象,以便他们觉悟。”再者,体育运动强调解放身体,使人真正回归自然,回归本性。不同运动项目具有不同的着装要求,某些穆斯林认为有些着装要求触犯了伊斯兰教对于女性着装规定的最低底线,女性身体的暴露,为性的滋扰创造了条件。因此可以看出,遮掩与袒露是穆斯林女性与运动参与博弈的根源,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在矛盾的对抗与不同社会力量的撕扯中艰难生存。 3世界主要穆斯林地区女性运动参与现状 3.1中国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现状特征:自由选择、全面发展 伊斯兰教自传入中国起,就深深打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以保持其礼仪制度、固有的根本信仰与价值内核为前提,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有益于其生存发展的因素,不断自我调整,表现出不断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倾向与趋势。在中国大陆境内,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包括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深深影响着他们的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与生活方式。 中国的民族平等政策与相对完善的维护妇女权益政策共同为我国穆斯林女性摆脱男性压迫,积极行使权利,参加公共事务,尤其是参与体育运动奠定了牢固基础。具体来说,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穆斯林女性体育大会,但她们有两种主要的运动平台来体验运动乐趣,行使体育权利。第一个平台就是4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会,现已经成为各少数民族同台竞技、共同体验运动乐趣的大型体育运动盛会之一。穆斯林女性可以在运动会上,尽情展示体育才艺。比如,回族心意拳大师吕瑞芳先生与儿子吕志德、女儿吕延芝在年全国第一届民族运动会上同台竞技,轰动全场,被《人民日报》登文誉为“吕氏三杰”,在民间传为佳话[11]。第二个平台就是根据竞技水平的差异可以参加不同层次运动会,不分民族、男女平等。比如在第23届奥运会上,巾帼英雄穆斯林运动员马艳红成为第一个夺得奥运金牌的体操运动员,为中国体操赢得荣誉。 除此之外,穆斯林女性大众体育也开展得有声有色。比如,在某些穆斯林聚居区,穆斯林女性利用闲暇练习广场舞,组织队伍,参与比赛。 总之,中国穆斯林女性体育事业在温和、开放的文化土壤中以及国家政策保护之下蓬勃发展,穆斯林女性身体观在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中悄然改变,在恪守传统前提下,穆斯林女性可以对身体进行自我掌控,运动期间,遮掩与袒露矛盾不再尖锐。 3.2西亚地区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现状特征:从无到有、逐渐冰释 伊斯兰教产生于阿拉伯半岛,自诞生之日起,就成为西亚地区文化标签,社会发展风向标。西亚多国将伊斯兰教奉为国教,将伊斯兰教法作为治理国家的唯一法则,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道德伦理。由于处于伊斯兰文化强势包围之下,西亚地区穆斯林女性各项权利受到剥夺,其中就包括体育参与权。随着体育国际化的强势推动,伊斯兰教内部的逐渐改良、国家层面的日渐开明以及伊斯兰世界女权主义者的奋力抗争,西亚地区穆斯林女性竞技体育开始从无到有,大众体育逐渐冰释,体育开始全面进入女性的日常生活。 在竞技体育方面,首先冲破文化坚冰,允许女性参与国际大赛,并允许女运动员身穿短裤进行比赛的国家则是卡塔尔。在悉尼奥运会上,巴林运动员法蒂玛·格拉什与也门运动员希娜·阿里·艾哈迈德共同成为首次参加奥运会的阿拉伯半岛女性运动员,成为阿拉伯女性的奥运先驱,同时成为穆斯林女性冲破宗教牢笼,挣脱宗教束缚,追求身体自由的榜样。雅典奥运会上,来自伊拉克的阿拉·贾辛,成为西亚首位站在奥运百米赛道的女性运动员。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丽达·法丽曼,不仅是伊朗奥运代表团旗手,同时也成为伊朗历史上第一位参加奥运会的女性运动员。除此之外,来自阿尔及利亚的女性运动员哈斯巴·鲍摩卡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勇夺m比赛金牌,并在年与年世锦赛上实现了在该项目上的两连冠。西亚各国不仅支持女性运动员走出国门,驰骋国际赛场,同时也积极筹办各类国内、国际体育赛事,为穆斯林女性运动参与提供平台。比如,卡塔尔积极承办第15届亚运会,不仅向外界展示出当代伊斯兰国家良好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唤醒了穆斯林女性权利意识,促使女性融入公共领域。 在大众体育方面,穆斯林社会女性大众体育逐渐冰释。首先,射箭、骑马、划船、慢跑等运动项目逐渐成为穆斯林女性闲暇运动的首选项目。比如,登山运动项目是伊朗女性的最爱,该国就曾经组建女子登山委员会,组织攀登珠峰,最终有三位女性成功登上海拔超过m的普莫里峰。其次,在公共体育场所开始出现女性身影,许多穿着伊斯兰服饰的女性进行着羽毛球、网球或者其他运动项目的练习。再者,出现了很多穆斯林女性专属健身场所,当她们处于同性空间开展运动时,可以摆脱异样目光,真正享受运动乐趣。 4穆斯林女性体育参与对自身以及社会的影响 4.1有利于穆斯林女性社会空间的建构 在父权制社会,性别压迫的过程就是身体控制的过程,身体控制的过程必然是空间控制的过程。空间不再是纯粹的地理概念,而是权力与社会关系的外在表征。马克思主义认为,女性只有拥有一定的社会空间,才可能有持续发展的环境。空间与个体社会实践相辅相成,社会空间的建构不单单只能通过“参加社会大生产”来实现,还能通过社会的其他领域来建构,其中体育就是女性建构与拓展社会空间的最好路径之一。 首先,体育可以成为穆斯林女性跨越性别鸿沟的跳板;其次,体育所创造的空间介于“私域”与“公域”之间,可以突破两者的界限,从而建立一种空间交汇平台,使穆斯林女性不再被隔离在“私人”空间之内,可以为她们争取更多的社会空间,获得更多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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