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FAC解除对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的制裁根据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管控办公室(OfficeofOverseaAssetsControl,OFAC)在美国当地时间年1月31日上午10:48发出的通告,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被移出“特殊指定国民名单”(SpeciallyDesignatedNationalsandBlockedPersonsLists,SDNLists)。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于美国当地时间年9月25日同其他若干实体和自然人一同被列入了SDNLists。[i]根据OFAC所提供的信息,上述行动的依据美国总统签发的第号行政命令(ExecutiveOrder)做出的制裁决定。随后,OFAC曾在年10月24日颁布通用许可K(GeneralLicenseK),对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的一定范围内维持或“逐步撤出(wind-down)”被禁止的商业活动而进行的交易进行豁免,该豁免的有效期至年12月20日。[ii]随后该豁免期限又进一步延长至年2月4日。[iii]值得   史强,大连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博士研究生,辽宁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理事。

  史强律师于年加入伯宁律师事务所,主要专注于国内及国际商业纠纷解决,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国际货物贸易、海上保险、造船合同及争端解决等。史强律师对国际商事仲裁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伦敦、纽约等地进行的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案件。

李垒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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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ninglaw.   李垒律师在海事、贸易、保险、金融、公司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广泛的境内外诉讼和仲裁服务。李律师对伦敦、新加坡、香港、中国大陆以及其他区域的国际仲裁具有浓厚的兴趣,经常代表大陆地区客户处理在上述区域进行的临时仲裁和依据HKIAC,ICC,LCIA,SIAC,CIETAC,CMAC规则进行的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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