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补课的通知》文件,全县教师都签订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教育局成立两个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但个别教师对有关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暑期专项整饬期间不收敛、不收手,违规补课问题仍有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县教育局决定对新查处的一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史辉,女,汉族,大学学历,年7月出生,年10月在松花江中心小学参加工作,年8月至今任育新小学一校区二年五班班主任。

经查,年7月,史辉利用暑假期间在巴彦镇三百胡同百灵口才学校三楼,组织本班级20名学生违规有偿补课,每生收费元,被县教育局检查组发现并当场予以取缔。史辉在教育局下发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文件,学校组织开会并且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后,在治理整饬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史辉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九款规定,经年7月16日巴彦县教育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七款之规定,给予史辉由小学一级教师降为小学二级教师处分。

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育新小学校长武力勤、副校长王淑梅、副书记贾彦龙全县通报批评。

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行为是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在中央和省、市、县三令五申,仍有个别教师利欲熏心、无所顾忌、我行我素。表面上看有些补课是社会家长有需求,老师按劳取酬,实质上是这些教师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态,用自己在教学上的优势,把学生当成资源,谋取物质利益,扭曲了师生关系,尤其是那些在东躲西藏中完成补课的教师更是丢尽了为人师表的尊严,损害了教师形象,严重丧失了人民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

全县广大教师和中小学校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从教行为,对心存侥幸、唯利是图,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无论是谁,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从重处理,形成震慑,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格实施问责机制,严肃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坚决遏制住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等问题,推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巴彦县教育局

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李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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