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来到古波斯的腹地,参观完两位雄主各自有代表性的遗址后,该谈谈波斯的宗教了。这个古老的宗教世人知道的不多,我是从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中受启蒙的,算不得准,正好趁这个机会补上一课。古人害怕黑暗,崇尚光明,学会钻木取火后随着对火的驾驭越来越得心应手,很自然地就产生了对火的崇拜。中国如是,波斯如是,希腊如是。

大流士的铭文中经常出现的“阿胡拉”,也就是阿胡拉·马兹达,是拜火教崇拜的善良之神、光明之神。人极,士波斯人很大一部分是数千年前迁移到伊朗高原的雅利安人,他们中一位名叫查拉图士特拉的在约公元前6世纪早期创立了拜火教。后来希腊人用自己的语言按自己的读法把名字改成琐罗亚斯德,所以拜火教又叫琐罗亚斯德教。另一种理解是希腊人用的是意译,如果我没有记错,Zoro在希腊语里是“火”的意思。中国人用的是音译,而且是从波斯文到希腊文后的音译,变化就大了,制造出来的是毫无意义的一个词。从时间上看,拜火教可能是巫权时代遗留下来的最后一个宗教,代表第一代原始宗教的神巫,他们崇拜的对象都极富自然色彩,目的是纾解人的恐惧情绪,寄托希望。

第二代的宗教改变了这一切,也把人们从巫权时代带到了神权时代。以代表世人赎世的个人牺牲行为为主的活动,通过强烈的悲情人文色彩赢得民心,牺牲的人变成了救世主,凝聚了宗教信仰所需要发展的力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然是基督和从它分出来的东正教、天主教、新教等,其他的如佛教、伊斯兰教也有着差不多的人文色彩,这些由人创造的宗教不再突出自然,也不突出个人,而是以精神教育家、布道者的身份替普罗大众找寻心灵的慰藉,满足人们前世今生和死后来世的精神需要,目的当然也是以纾解人的恐惧情绪,化解心灵的空虚和提供生活下去的希望为主。

不过因为生存需要,所有宗教都不得不作出一些适当的调整,至于不能适当调整的其他宗教,那是因为教内无能人领导和无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迟早会被淘汰。在现存的所有宗教中,佛教是唯一非排他性平和的宗教,但所受压力极大,不断萎缩,结果剩下的可能就是两个都极具排他性的宗教团体——西方的正教、基督教和中东的伊斯兰教。在这里,排他性含有攻击性和不断拓展、推进、同化他人的意思。负明拜火教也是很有攻击性的,它宣布对异教徒绝不宽恕,又宣布除波斯人之外的外国人都是劣等人,这等于是把自己逼进了死角,限制了自己的活动范围,又如何发展?拜火教的经典为《阿维斯塔》据说是光明之神阿胡拉交给查拉图士特拉,要他到人间传道的。大流士笃信拜火教,所以拜火教成了波斯帝国的精神支柱。随着波斯帝国的湮灭,拜火教的神殿也遭到极大破坏,西方宗教的排他性于此可见一斑。

中国是怎么样处理同样问题的呢?这问题一说起,马上就区分开东西方文化主要的不同来。中国古代的哲学家、思想家甚多,但行动家却只有一位,那就是我们的有教无类的至圣先师孔夫子。他是一位教育家、传道授业解惑者。他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既然如此,他不能拿他不知道的神来蒙骗世人,于是立论以哲学、人文伦理为基础,制定五伦来确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后根据不同的关系制定一系列的行为准则,规定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这样社会就调和了。这就避免了一些宗教因为不知的因素而需要假设的陷阱,因为一个假设而带出其他假设的烦恼。

所以中国人其实是很讲究逻辑关系的但中国人又注重长久相处的人际关系,所以讲感情,问题是如果个人修养不到位,这些感情难免不会造成枉法徇私、家族抱团舞弊行为,那就不是古人本来的愿想了。宗教能满足庞大杂乱、五花八门,甚至是跨文化跨国界的群众精神要求,解答群众的疑惑,群众不需要多加思考,只要虔诚以对。哲学需要智慧,但填不饱饥饿的肚皮,同时不能满足一般人简单的精神要求。但世人之争,多因文化宗教而起,通过任何宗教都不可能达成和解,通过哲理逻辑,则是可以的,而且是唯一的理智出路。

我不相信在郊野废墟遗址中工作,我们的女士们还能够尊重主人家的风俗习惯?一定不会!真的这样,也没有听说过随行官员有什么不同意见呀?为什么偏偏总是要选在大庭广众之下,在不同人等混杂的餐厅里,拿掉头巾,好像是要叫板当地法律权威似的,当众发难,还有理了?

有人举例说到穿旗袍,这是偷换概念。宗教信仰要妇女戴上头巾,这可不是对衣服的需要。说到对衣服需要,如果去到美国某一州,当地规定妇女要穿上比基尼工作,我看可能真没有人会抗议,女的可能就会穿上然后卖弄一下风情,男的会很自然也很不自然地欣赏美色,只是无论如何,中国人做这些还是不能坦然,一定会是扭扭捏捏、惺惺作态一番,不是自己的风俗习惯,处处透着不自然的行为,又何来美?参与的人不美,旁观的人猥琐!这就是现在我们一些农村在庸俗西化的嬗变过程中与很多习俗传统不相适应下的丑态!说到这里,大家都应该看出来了,这是个对传统尊重与不尊重的心态问题,非端正心态和立场不能解决。,他不拿有人问新闻官:“你在外国街道上见到过别的女人的头发和耳朵吗?”新闻官答:“在外国我想,他们就是因为女人在外面这样抛头露面,所以离婚率这么高。”引来的是大笑和否定。从这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的思路和心态。在我看来,双方都有成立的理由,但思路迥异。

件长久香港人是在西方口味的色情熏染下长大的,在商言商,商业社会人的心态不可能简单纯洁,至于对在相对单纯得多的农村或宗教色彩很浓的家庭中长大的人来说,他们与纯商业城市的人并没有同等价值的交流语言可用。西方女人就爱在耳朵、头发上造文章,抹一点香水在耳后,再配上一对好看的耳环,头发轻柔飘飘,自信心也飘了起来。这是西方文化的传统,法国香水世界闻名,因为从前法国人不爱洗澡,香水的应用能解决问题。至于社交礼仪,相拥贴脸是男女的见面礼,不注重耳朵头发又该注重哪里?其实一切都有源头出处,只有明白了才有可能理智论事。有共同点的会相互欣赏,没有的也就没有。都想不到一处,还哪会有其他。至于离婚率,这可不是可以一笑置之的问题,因为理论是成立的。而这些,一直都是穆斯林教徒抵制西方文化侵略的最后防线,数百年能保留他们的文化服饰、宗教信仰、家庭和谐,正是出于这样的坚持。

可如今,几个早早放弃了很多自己文化传统的中国人,连自己的民族服饰都没有了,还振振有词觉得自己有权去做西方人的帮凶在伊斯兰教的国家挑战这批评那,想起来可笑,但心中总有点悲凉凄怆的味道,笑不出来。

又有人对伊朗的一位文化专家说,自己队里的是一群杰出优秀的妇女组合,哪怕是国家领导人对这些女士们的服饰提什么建议,她们都可以听或不听,根本不会当回事。你们看,连自己国家领导人都搬出来了,这像话吗?至于道理,就更不用摆了。

伊朗的文化专家说:“我们这些人倒无所谓,但我们国家为了抵制西方文化,很多家庭在战争中死了人,如果这些家庭的成员看到你们的女士戴头巾有疏忽,可能会闹事…“他这么一说,我就激动了。我说:你们有自己的民俗原则,我们中国妇女也有自己的民族尊严,为了我们的民族尊严,中国牺牲的人不比你跑到别人国家去作出这样的比喻,恰当吗?理性吗?不过,有两句话还是比较中肯的。第一句:只有发展,才有尊严!第们少。”二句:只有尊重别人的尊严,才有自己的尊严!

不过,有问题还得问。关于第一句,发展需要代价,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能换取尊严?会不会捡了粒芝麻而丢了个西瓜?付出的代价如果要刨了自己文化的祖坟根基而至不能恢复,值吗?当然,当年陈毅老总的那句“当了裤子也要核子”与个人尊严无关,与国家尊严却关系大了。这样去衡量大小得失,只能舍小求大,代价当然是要付的。

至于第二句,先分清楚宾主的关系,跑到别人国家里说这样的话,是客人不尊重主人的宗教和生活习惯在先,还教训主人并要求主人的尊重,在我来看,简直就是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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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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